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44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60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5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8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39,368,895.81 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5,471,104.1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全部
到位,并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30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8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3,582,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9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50,004,7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259,983.0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744,736.98 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2 月 1 日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4]D-0003 号验资报
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金 额
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122,862,334.76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1)专户利息收入 750,693.12
(2)赎回上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3)赎回本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4)理财产品收益
(5)其他 5,145,000.00
小 计 5,895,693.12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1)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支付专户手续费支出 180.00
(3)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0.00
小 计 180.00
3、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128,757,847.88
注: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中的其他为公司为采购募投项目所需设备与原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付定金后,更换了相关设备供应商,先前预付的定金尚未退回,报告期内公司用自有资金补足相关募集资金支出所致。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金 额
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金 额
(1)本期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48,004,720.00
(2)专户利息收入 64,870.92
(3)赎回上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4)赎回本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5)理财产品收益
(6)其他
小 计 48,069,590.92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1)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6,259,983.02
(2)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3)支付专户手续费支出 445.20
(4)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41,744,736.98
小 计 48,005,165.20
3、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64,425.7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0 年 8 月 18 日,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丈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西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 年 8 月,公司连同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
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丈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西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
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10 月,公司连同甬兴证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3 年 12 月,公司连同甬兴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4 年 2 月 19 日,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甬兴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
1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2006293013000190 92,592,451.62
份有限公司 宁波北仑支行[注 1] 262
2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020122000468287 106,563.28
份有限公司 百丈支行
3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 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 940500788015000006 5,271,484.80
份有限公司 公司宁波西门支行 76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4 份有限公司 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 39202001040016622 175,308.24
区支行[注 2]
5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