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65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
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披露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2022 年 8 月,公司因未及时披露政府补助事项,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白骅、胡龙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2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宁波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公司后因同一事项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2〕0180 号)。
整改情况:公司收到上述函件后高度重视,已针对上述问题认真进行自查和整改,并已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管机构报送整改报告。后续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公司规范运作,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其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