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重新启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读者传媒”)于2015年6月25日披露了《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及《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曾于2015年6月29日至30日进行了初步询价,并于2015年7月3日完成网上和网下申购。此后,因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主承销商”)出于审慎考虑,决定暂缓后续发行,并于7月6日将网上和网下申购资金退回给投资者。现重新启动发行,并将重新履行初步询价、定价、申购等发行程序,敬请投资者关注。
读者传媒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2014年修订)等法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上证上[2014]29号,以下简称“《网上申购实施办法》”)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上证上[2014]30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重要提示
1、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77号文核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读者传媒”,股票代码为“603999”,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代码为“603999”,网上申购代码为“732999”。
符合本公告的“二、初步询价安排”参与网下询价条件的投资者可以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快速导航—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2、公司发行前总股本18,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24,000万股,本次发行数量为6,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不进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3、本次重新启动发行对2015年6月25日登载的《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更新,补充披露了2015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并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了报备,且将于2015年11月23日(T-6日)重新予以登载,敬请投资者关注。
4、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华龙证券负责组织,通过上交所的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实施。
5、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拟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交易日2015年11月24日(T-5日,周二)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信息的登记备案工作,同时向华龙证券提交资质审核材料电子版,原件资料需在2015年11月26日(T-3日,周四)15:00
前送达华龙证券资本市场部,文件请详见华龙证券官网:www.hlzqgs.com(读者传媒网下申购申请材料指引)。
6、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
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填报同一个拟申购价格,该拟申购价格对应一个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
拟申购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网下初始发行量。同时每一档拟申购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均不低于网下发行最低申购量,即200万股,且拟申购数量超过200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超过最高申购量3,600万股。
7、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大类下的“85新闻和出版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8、网下投资者应当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合理报价。网下投资者出现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参与网下询价有关行为不具有逻辑一致性等情形的,主承销商将及时报告协会,协会定期在网站公布名单。网下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预先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具体剔除比例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共同协商确定,且不低于拟申购总量的10%。上述被剔除的申购份额不得参与网下配售。
1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11、剔除不低于10%最高报价申购量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为有效报价,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申报价格从高到低排列,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10家。
12、T-1日,主承销商将在《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中公告发行价格、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与申购缴款要求等相关信息。
T日,有效报价投资者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3、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14、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5、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12月3日(T+2日,周四)在《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下获配机构投资者名称、个人投资者个人信息以及每个获配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和获配数量等,并明确说明自主配售的结果是否符合事先公布的配售原则。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投资者应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
16、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社会保障基金的批复》(甘财资[2013]06号、甘财资[2014]4号),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时,由本公司国有股东读者集团、酒钢集团、甘肃国投、甘肃电投、中化资产、通用投资、外研投资、《中国经济周刊》杂志社按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比例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将所有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继承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本公司混合所有制股东时代出版控股股东安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按应转持股份对应的等额现金一次上缴给中央金库。
17、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网下投资者获配的股份锁定期安排以其申
购时的设定为准,网上投资者获配的股份无锁定期安排。
18、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5年11月23日(T-6日,周一)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可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重新启动发行安排及初
步询价公告》;
11月23日
T-6日 周一 招股意向书及其他文件上网披露;
接收网下投资者提交资质审核材料
网下投资者在协会完成备案(12:00前);
11月24日
T-5日 网下投资者向华龙证券提交资质审核材料电子版
周二
(12:00前)
11月25日
T-4日 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15:00
截止);
11月26日
T-3日 周四 网下投资者向华龙证券提交资质审核材料原件送达
(15:00前)
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
11月27日
T-2日 售对象数量及有效申报数量;
周五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