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发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30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76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2.52 元,共计募集资金
129,872.84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9,480.72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20,392.12 万元,
已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 2,881.1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7,511.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9〕455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17,511.00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B1 0.00
的余额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 B2 1,936.32
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额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B3 62,000.00
资金的余额
项目投入 B4 39,610.81
项目投入 [注 1] C1 39,809.64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C2 58,999.80
资金[注 2]
收回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C3 81,000.00
流动资金
本期发生额 本期用于现金管理的募
集资金 C4 10,000.00
赎回本期用于现金管理 C5 10,000.00
的募集资金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 C6 51.51
除手续费后净额
项目投入 D1=B4+C1 79,420.45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D2=B3+C2-C3 39,999.8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资金的余额
额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D3=B1+C4-C5 0.00
的余额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 D4=B2+C6 1,987.83
除手续费后净额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78.5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78.58
差异 G=E-F 0.00
[注 1]本期项目投入包括公司本期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再等额置换的部分
[注 2]其中包括:(1)经公司 2020 年 10 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批准,同意公司
增加使用 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经公司 2021 年 4 月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决议批准,同意公司增加使用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经公
司 2021 年 10 月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批准,同意公司增加使用 2.8 亿元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上资金使用期限均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需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以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9,999.80 万元(扣除已归还后的净额)
(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86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方式,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
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用 558.00 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99,442.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汇入本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及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50.55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9,191.4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55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9,191.45
项目投入 B1 0.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
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 B2 0.00
额
项目投入 C1 438.17
项目投入补充流动资 C2 7,000.00
本期发生额 金[注 1]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C3 18.12
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项目投入 D1=B1+C1 438.17
项目投入补充流动资 D2=C2 7,000.0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金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D3=B2+C3 18.12
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91,771.4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92,021.95
差异[注 2] G=E-F -250.55
[注 1]公司本期根据募投项目安排使用募集资金 7,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 2]系未用募集资金支付的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50.55 万元
(不含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首发募集资金
1.首发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证发〔2022〕1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2019 年 12 月 18 日与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江苏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募投项目“年加工 7.5 万吨超薄精密不锈钢板带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