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13—018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获得回购H股一般性授权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2013年6
月7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和2013年度第一次A股及H股
类别股东大会,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根据需要
和市场情况,在获得有关监管机构批准以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
司章程的情况下,在相关授权期间适时决定回购不超过有关决议案在
前述股东大会上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H股总额10%的H股股份。若
公司董事会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法注销回
购的H股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公
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
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
文件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申报债权方式:
拟向公司主张上述权利的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
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
人为法人的,须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
人为自然人的,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按以下地
址寄送债权资料:
邮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城东新区画眉山路伊河以北
收件人: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 李晶晶
邮政编码:471500
特别提示:邮寄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⒉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按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债权资料:
传真号码:0379-68658039
特别提示:传真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电话:0379-68658038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