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上市公司名称: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电电机
股票代码:6039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君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 43 号 106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5 号五矿广场 B 座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9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变化是按照《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条款执行的,其生效的先决条件是: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之《重组报告书(草案)》以及天津富清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相关议案;
2、本次交易相关方案经北控清洁能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上市规则、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或北控清洁能源董事会的决定而适用);
3、联交所确认北控清洁能源可进行分拆北清智慧之事宜,并豁免北控清洁能源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 15 项应用指引下有关保证配额的适用规定;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
5、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0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17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1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9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 指 宁波君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君拓/本公司
中电电机/上市公司 指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富清 指 天津富清投资有限公司
北清智慧/标的公司 指 天津北清电力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A股 指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每股票面价值为人民币壹元
整的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指 中电电机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权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转让以及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系中电电机向北清智慧全体股东发行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份购买资产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
减少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本 指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宁波君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12MA2CK35HXR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辉
注册资金 87,35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8 年 9 月 29 日
营业期限 2018 年 9 月 29 日至长期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 43 号 106 室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方式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5 号五矿广场 B 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波君拓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
况如下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他国
地 家/地区居留权
刘辉 女 执行董事、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金晓彤 女 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中电电机外,信息披露人宁波君拓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公司现有业务的未来发展遇到瓶颈,需要引入新的业务增长点
本次重组前,公司主要从事大中型直流电动机、中高压交流电动机、发电机、电机试验站电源系统和开关试验站电源系统等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得益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以下简称“《风电政策通知》”)等产业政策对陆上风电项目的补贴和支持,
公司在 2018 年至 2020 年中取得了较为良好的业绩: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扣
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0.42 亿元、0.76 亿元和 1.08 亿元。随着
相关政策对风电设备装机的补贴和支持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终止,公司未来
业绩和收益预计将较 2020 年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鉴于上述情况,为了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盈利能力能够保持持续健康的发展,公司决定进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引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持续业绩增长能力、行业发展前景广阔的优质资产,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公司看好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前景
光伏、风力等清洁能源是我国未来能源战略的重点发展产业,受到多项国家政策支持: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 年末我国并网光伏装机容量达到约 253GW,
较 2019 年增长 24.1%,2013-2020 年间复合增长率约为 44%;截至 2020 年末,
我国太阳能、风能、水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约为 24.3%。
尽管光伏和风力发电在最近几年的增长速度较快,但整体仍处于较低水平。
根据国家主席习近平在 2020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全球气候峰会上的重要讲话,
到 2030 年,中国光伏、风力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而我国目前的清洁能源装机和发电规模离上述目标仍有较大差距;因此,可以预期包括光伏
和风电等在内的清洁能源在未来将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3、公司看好北清智慧未来业务发展
北清智慧是港股公司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旗下运营光伏及风力发电业务子公司,多年来坚持技术创新、保护环境,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设计、建设、运营、管理清洁能源示范项目方面具有丰富的技术及经验积累,在行业内有较高的市场地位。
北清智慧近年盈利状况良好,发展稳健。在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国内光伏电站实现平价上网的大背景下,公司看好北清智慧未来业务发展。北清智慧通过本次交易取得 A 股资本市场运作平台,未来可积极运用 A股资本市场平台实现融资和并购整合功能,提高资本实力和品牌知名度,进一步巩固行业优势地位。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注入盈利能力较强、发展前景广阔的光伏、风电行业优质资产,从根本上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以实现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通过本次交易,北清智慧将获得 A 股融资平台,在规范运作、融资渠道、品牌影响力、人才引进等方面不断优化改进,重点拓展市场开拓能力、科技研发能力、成本控制能力等,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中电电机向北清智慧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从
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235,200,000 股,宁波君拓持有上市公
司 55,202,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47%。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本次重组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