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上市公司名称: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电电机
股票代码:60398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王建裕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锦树里**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高浪东路 777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王建凯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华庄街道双茂社区**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高浪东路 777 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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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变化是按照《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
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条款执行的,其生效的先决条
件是:
1、本次交易己经按照《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各方公司章程之规定,经本次交易各方董事会、股东大会/股东会等内部决
策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经上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表决同意天津富清免于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出全
面要约收购;
5、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方案经北控清洁能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适用的
法律法规、上市规则、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或北控清洁能源董事会的决定而适用);
6、联交所确认北控清洁能源可进行分拆北清智慧的事宜,并豁免北控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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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 15 项应用指引下有关保证配额的适用规定;
7、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
8、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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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10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20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21
第七节 备查文件..................................................................................................................................2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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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建裕、王建凯
中电电机/上市公司 指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富清 指 天津富清投资有限公司
北清智慧/标的公司 指 天津北清电力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A股 指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每股票面价值为人民币壹元
整的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
指
中电电机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权
转让以及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次权益变动系中电电机向北清智慧全体股东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向天津富清协议转让
中电电机股份购买本次交易置出资产归集主体60%的
股权,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和比例减少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本
报告书 指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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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 王建裕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2022219*******516
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锦树里**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高浪东路 777 号
通讯方式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 王建凯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2022219*******570
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华庄街道双茂社区**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高浪东路 777 号
通讯方式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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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关系如下:
21.50% 15.45%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建裕先生、王建凯先生为中电电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王建凯先生与王建裕先生是兄弟。在中电电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王建裕、王
建凯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对历史上一致行动进行了确认,对未来一致
行动进行了约定,包括:股权处置的限制条件、各方委派的董事在董事会上的一
致行动、各方在股东大会上的一致行动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建裕先生持有中电电机 50,570,294 股股份,占中电
电机总股本的 21.50%,其中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33,751,200 股,占中电电机总
股本的 14.35%;王建凯持有中电电机 36,340,442 股股份,占中电电机总股本的
15.45%,其中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0 股,占中电电机总股本的 0.00%。信息披露
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6,910,7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95%,其中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为 33,751,200 股,占中电电机总股本的 14.35%。
王建裕 王建凯
中电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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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公司现有业务的未来发展遇到瓶颈,需要引入新的业务增长点
本次重组前,公司主要从事大中型直流电动机、中高压交流电动机、发电机、
电机试验站电源系统和开关试验站电源系统等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得
益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
号)》(以下简称“《风电政策通知》”)等产业政策对陆上风电项目的补贴和支持,
公司在 2018 年至 2020 年中取得了较为良好的业绩: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扣
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0.42 亿元、0.76 亿元和 1.08 亿元。随着
相关政策对风电设备装机的补贴和支持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终止,公司未来
业绩和收益预计将较 2020 年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鉴于上述情况,为了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盈利能力能够保持持续健
康的发展,公司决定进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引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持续
业绩增长能力、行业发展前景广阔的优质资产,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实现
公司跨越式发展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公司看好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前景
光伏、风力等清洁能源是我国未来能源战略的重点发展产业,受到多项国家
政策支持: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 年末我国并网光伏装机容量达到约 253GW,
较 2019 年增长 24.1%,2013-2020 年间复合增长率约为 44%;截至 2020 年末,
我国太阳能、风能、水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约为 24.3%。
尽管光伏和风力发电在最近几年的增长速度较快,但整体仍处于较低水平。
根据国家主席习近平在 2020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全球气候峰会上的重要讲话,
到 2030 年,中国光伏、风力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而我国目前
的清洁能源装机和发电规模离上述目标仍有较大差距;因此,可以预期包括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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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风电等在内的清洁能源在未来将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3、公司看好北清智慧未来业务发展
北清智慧是港股公司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旗下运营光伏及风力发电业务子公
司,多年来坚持技术创新、保护环境,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设计、建设、运营、
管理清洁能源示范项目方面具有丰富的技术及经验积累,在行业内有较高的市场
地位。
北清智慧近年盈利状况良好,发展稳健。在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产业持续
快速发展、国内光伏电站实现平价上网的大背景下,公司看好北清智慧未来业务
发展。北清智慧通过本次交易取得 A 股资本市场运作平台,未来可积极运用 A
股资本市场平台实现融资和并购整合功能,提高资本实力和品牌知名度,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