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9临001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泰集团”)于2018年11月1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工控股”)拟将所持国泰集团127,184,12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32.51%)无偿划转至江西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爆投资”),同时军工控股无偿受让江西省国资委所持民爆投资100%股权。由于本次权益变动触及要约收购,军工控股及民爆投资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分别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报了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的申请,并于2018年12月20日正式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2088、182089)(详见公司2018临096号公告)。
2019年1月4日,公司收到军工控股及民爆投资通知,两方已于当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核准豁免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11号)
“一、核准豁免你公司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增持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1,721,980股,导致合计控制该公司215,081,094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54.98%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你公司应当会同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
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二、《关于核准豁免江西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12号)
“一、核准豁免你公司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增持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7,184,120股,导致合计控制该公司208,906,100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53.40%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你公司应当会同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民爆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208,906,1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53.40%),成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军工控股通过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215,081,09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54.98%),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江西省国资委,民爆投资代表江西省国资委对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
关于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