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6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江苏丽岛新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岛新材”或“公司”)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77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5,22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59 元,共计募集资金 50,078.98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6,495.91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3,583.0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583.0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2,00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33030004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22 年 12 月 31 备
[注 1] 日余额[注 2] 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州新北 406040100100088505 195,830,680.65 830.40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常州 1105049119000031409 100,000,000.00 5,247.65
新闸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 已
份有限公司常州 605689193 28,000,000.00 销
支行 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 已
限公司常州分行 13150000001186096 12,000,000.00 销
户
江苏江南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 1154100000005809 296,933.60
公司常州市新闸
支行
南京银行股份有 1001210000001208 75.01
限公司常州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已
限公司常州钟楼 522270842767 100,000,000.00 销
支行 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 406040100100208115 49,004,212.03
限公司常州分行
合 计 435,830,680.65 49,307,298.69
[注 1]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存在 1,583.07 万元的差异,原因系: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83.07 万元
[注 2]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4,930.73 万元(包括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金额4,930.73 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为 10,000.00 万元
2.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
品或结构性存款)的余额合计为 100,000,000.00 元,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机构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金额 收益 预期年化收益
型 起止日期 率
江苏江南农村 富江南之瑞禧 保本浮
商业银行股份 系列JR1901期 动收益 100,000,000.00 2022/12/21 1.32%或 3.60%
有限公司常州 结构性存款 型 -2023/1/30 或 3.70%
市新闸支行
合 计 100,000,000.00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金额为 32,408.78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77.16%。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先期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使用募集
资金净额中的 916.72 万元置换先期投入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33030001 号)。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本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拟将“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原实施地点常州市龙城大道 1959 号变更为常州市龙城大道 1959号和常州市钟楼区新龙路南侧、瓦息坝路东侧,计划投资金额仍为 38,000.00 万元。
(二) 本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拟将“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原实施方式新建、改建变更为新建,涉及面积由 48,000 平方米变更为 82,000 平方米;拟将“新建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原实施地点常州市龙城大道 1959 号变更为常州市龙城大道 1959 号和常州市钟楼区新龙路南侧、瓦息坝路东侧;拟将“新建科技大楼项目”实施地点由常州市龙城大道 1959号变更为钟楼区新龙路南侧、瓦息坝路东侧,涉及面积由新建四层科技大楼,主
要建筑物建筑面积 2,400 平方米变更为新建 5 层科技大楼,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5,000 平方米,计划投资金额仍为 42,000.00 万元。
(三) 本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 2020 年 11 月调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计划投资金
额仍为 42,000.00 万元。
(四) 本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该议案经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募投项目为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新建科技大楼项目、新建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司拟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0,723 万元(含募集资金账户历年理财与利息收入金额 5,023 万元),变更至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用于新项目“年产 8.6 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一期)”的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后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变更前承诺投资金额 变更后承诺投资金额
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 38,000.00 25,990.00
新建科技大楼项目 2,800.00 144.00
新建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1,200.00 166.00
年产 8.6 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 20,723.00[注]
料等新型铝材项目(一期)
合 计 42,000.00 47,023.00
[注]变更用途后的投资金额为 20,723 万元(含募集资金账户历年理财与利息收入金额 5,023 万元)
同时,公司对募投项目“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一) 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
金额: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总额与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额 实际投资总额 集后承诺投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