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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18: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7

603918: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1-094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如果在此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上述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经营层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48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人民币 10.48 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77.21 万股,约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1.30%;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2,500 万元(含)、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0.48 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38.61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65%。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回购股份的数量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结果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0.48 元/股(含)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77.2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

  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锁定,或员工持股计划未实施并全部注

  销,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后(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后(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前        实施,全部股份授予员  未实施,全部股份注
 股份性质                        工持股计划对象并全部          销)

                                      锁定)

              数量    占总股      数量      占总股    数量      占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    3,103,100  0.85%    7,875,207  2.15%    3,103,100  0.86%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363,642,978 99.15%  358,870,871 97.85% 358,870,871  99.14%

总股本    366,746,078  100%  366,746,078  100% 361,973,971    100%

      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

  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9)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16.88 亿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0.75 亿元,流动资产 15.16 亿元。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
金 5,000 万元(含)全部使用完毕,按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未
经审计),回购资金分别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均较小。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经营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需要);

  4、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

  6、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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