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7 证券简称:合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3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延长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相关授权有效期事项
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即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下称“本次发
行”)的相关议案。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的有效期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23年6月1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于2023年7月20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5号),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原股东大会相关授权有效期将于2023年10月19日到期,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提请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批复规
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2024年7月19日)。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本次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有利于公司推进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