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1-049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建设产业基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 80 万吨建筑用化学功能性新材料项目。
投资金额:人民币 13.8 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项目尚未获得政府部门立项及环评批复,所涉及土地尚未获得,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产品布局战略,为进一步发挥公司核心原材料专用聚醚的战略作用,提高公司聚醚及主营产品聚羧酸减水剂的供应能力,提升产品性能,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连云港徐圩新区(以下简称“新区”)投资建设年产 80 万吨建筑用化学功能性新材料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 13.8 亿元。公司与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就上述项目签署了投资协议。
(二)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建设产业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就上述项目签署投资协议。
(三)上述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理委员会法定职责: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连云港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管理范围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行使管理范围内开发建设和行政管理权责,统一规划管理,统一开发建设;
(3)承担管理范围内港口、产业、城市一体化开发建设管理职责;
(4)负责管理范围内政府投资形成的所有公共设施和公共资源的行政管理权;
(5)抓好产业合作基地建设,引导优势主导产业向徐圩新区集聚,按照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管理权限,负责进区项目的审批;
(6)组织搭建示范区功能平台,建立健全合作服务体系,为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7)负责加强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协调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8)依法管理财政、劳动和人事等事务;
(9)负责牵头做好重点项目和重大工作事项的计划安排、统计上报、评估总结和协调推进;
(10)承担连云港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其他权责。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年产 80 万吨建筑用化学功能性新材料项目,从事专用特种聚醚、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等产品研发、生产和制造。具体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内容为准。
四、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拟签署投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各方
甲方: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乙方:公司。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 80 万吨建筑用化学功能性新材料项目;
项目内容:特种聚醚、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等产品研发、生产和制造;
项目总投资:人民币 13.8 亿元;
项目拟选址:连云港徐圩新区,详细位置待成功竞得项目用地后,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的位置为准。
项目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供地方式为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有偿出让。
3、违约责任
如果因甲方原因,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未具备项目开工条件,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前 1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延期的说明,并得到乙方认可。
乙方投资项目在约定开工时间逾期 3 个月未开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在约定的项目全部建成投产时间逾期 12 个月未投产的,乙方不再享受新区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尚未实施的合作项目。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长期发展的投入,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项目尚未获得政府部门立项及环评批复,所涉及土地尚未获得,项目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投资项目不排除可能受到国家及当地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项目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1 日
报备文件
《投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