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1-024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南城西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人民币 254,300,000 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浦发南京分行专属 2020 年
第 1277 期单位大额存单、浦发南京分行专属 2020 年第 1278 期单位大额存
单。
委托理财期限:
序号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期限
1 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 2020.9.28-2020.12.31
2 浦发南京分行专属 2020 年第 1277 期单位 2020.9.22-2021.3.22
大额存单
3 浦发南京分行专属 2020 年第 1278 期单位 2020.9.23-2021.3.23
大额存单
履行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0 年 9 月 22 日至 9 月 28 日,公司分别购买了浦发南京分行专属 2020 年
第 1277 期单位大额存单、浦发南京分行专属 2020 年第 1278 期单位大额存单及
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公司已于近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共计 25,430
万元,获得理财收益 238.86 万元,上述本金及利息款项已全部回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
下,经公司 2020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9]298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公开发行了 696.80 万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9,680.00 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83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 69,68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北
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京永验字[2020] 第210004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协议。
截至 2021 年 4 月 14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6,107.89 万元。具体存储
情况如下: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金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476774395054 4,834,108.8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 8110501013301497658 59,421,204.0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93090078801500000804 196,730,726.12
城西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 8110501013701520254 92,906.43
合计 261,078,970.37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购买了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产品类型 结构性存款
产品名称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01253 期
金额(万元) 6,000
预计年化收益率 2.8%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43.27
产品期限 94 天
收益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
结构化安排 无
参考年化收益率 1.48%-3.2%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否
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城西支行购买了大额存单,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城西支行
产品类型 大额存单
产品名称 浦发南京分行专属 2020 年第 1277、1278 期单位大额
存单
金额(万元) 19,430
预计年化收益率 1.976%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189.34
产品期限 六个月
收益类型 保本保息
结构化安排 无
参考年化收益率 1.976%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内部控制如下: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主要条款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中信银
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合计
金额为 6,000 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向公司提供本金完全保障,结构性存款
的最终收益以中信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城西支行大额存单主要条款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9 月 23 日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城西
支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合计金额 19,430 万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城西支行向公司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大额存单的
最终收益以浦发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开放式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各类高流动性资产,符
合监管要求的各类债权类资产及其组合。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募集的资金由中
信银行统一运作,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中信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
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投资于汇率、利
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保本保息型,期限分别为 94 天、6 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赎回,该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额度内资金只能向各金融机构购买不超过六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1987 年,法定代表人为李庆萍,注册资本 4,893,479.6573 万元,本次委托理财不存在为该次交易专设情况,也不存在本次理财产品到期无法履约情况。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1992 年,法定代表人为郑杨,注册资本 2,935,208.0397 万元,本次委托理财不存在为该次交易专设情况,也不存在本次理财产品到期无法履约情况。
(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城西支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提示
1、尽管本次公司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保本保息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
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