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7 日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75.50 万股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7 月 19 日
2、授予数量:75.50万股
3、授予人数: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7 人
4、授予价格:9.23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限制性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占授予总量 占授予时总股本
的比例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 /
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5.50 7.57% 0.16%
(37 人)
合计 75.50 7.57% 0.16%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3、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5%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5%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5%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5%
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4、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0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0 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2.90 亿元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1 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3.35 亿元
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2 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4.00 亿元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2023 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4.80 亿元
第五个解除限售期 2024 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6.00 亿元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1 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3.35 亿元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2 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4.00 亿元
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3 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4.80 亿元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2024 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6.00 亿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D、E 五个等级,对应的解锁情况如下:
考核等级 A B C D E
解锁系数 100% 80% 60% 40% 0%
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锁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A/B/C/D 等级,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 E 等级,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3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止,公司已收到 37 名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6,968,650.00 元,其中 755,000.00 元计
入股本,6,213,65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
四、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实际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5.50 万股,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8 月 27 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472,477,400 股增加至
473,232,400 股,公司控股股东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授予前共持有公司股份 238,400,000 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50.46%;本次授予登记完成 后,其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50.38%,持股比 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股份数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47,550,000 73.56% 755,000 348,305,000 73.6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4,927,400 26.44% 0 124,927,400 26.40%
总计 472,477,400 100.00% 755,000 473,232,400 100.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授予的 75.5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 2,022.65 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票摊销成本
2,022.65 438.94 842.77 442.45 224.74 73.74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验成果的影响仅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