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议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议案,现就部分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购买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房产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购买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届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本页为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夏大慰
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为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董静
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为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徐骏民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