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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881 沪市 数据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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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881: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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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1-008 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0 元(含税);每 10
      股转增4股。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10.34%,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数据
      中心项目投资建设,及业务拓展。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6,951,993.61元,资本公积为2,010,098,859.7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34,947,998.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096,879.88元(含税),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0.34%,剩余 592,855,113.73 元滚存下一年度未分配利润;并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36,358,483.85 元,母公
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606,951,993.61 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4,096,879.88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

    随着国内云计算、大数据产业的持续发展,互联网行业对于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的需求快速增长;公司主营业务为数据中心服务器托管服务,根据客户规模和要求不同区分为批发型和零售型数据中心服务,并形成以批发型数据中心服务为主,零售型数据中心服务为辅的经营模式。近年来,公司投资了多个数据中心项目,目前大部分项目尚处于建设期,自有资金投入需求较大。同时,随着互联网、云计算行业发展进入快速通道,未来对数据中心需求也将随之继续增长,为把握未来市场机遇,公司主业拓展仍需大量的资金支持。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

    1、为顺利推进公司数据中心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后续持续需要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具体项目投资情况及预计收益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投资 JN13 等数据中心项目的公告》(编号:2020-011 号)、《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0-030 号)、《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投资中国联通(怀来)大数据创新产业园项目一期的公告》(编号:2020-042 号)、《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投资@HUB 2020-7 数据中心项目的公告》(编号:2020-050 号)。

    2、公司所属互联网、云计算行业未来发展迅速,对专业化、规模化的数据中心需求也随之增加,为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公司仍需持续加强数据中心资源储备。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兼顾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20 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在制订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作出了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0.60 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的决定,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回报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支持。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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