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2 年 4 月修订草案)
二〇二二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股 份......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第一节 股东 ...... 8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5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8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第五章 董事会...... 26
第一节 董事 ...... 26
第二节 董事会 ...... 29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4
第七章 监事会...... 37
第一节 监事 ...... 37
第二节 监事会 ...... 3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9
第二节 利润分配 ...... 40
第三节 内部审计 ...... 43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3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44
第一节 通知 ...... 44
第二节 公告 ...... 45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5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5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6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48
第十二章 附则...... 4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江苏武进不锈钢管厂集团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江苏武进不锈
钢管厂集团有限公司的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3 日在江
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变更登记,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5 日在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变更登记,取得股份
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4002508152455。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50 万股,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 Su Wujin Stainless Steel Pipe Group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武澄西路 1 号。
邮政编码:21311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758,848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公司所拥有的人才、科技优势,研究、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多方位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公司知名度,不断壮大公司实力,使全体股东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
经营项目:不锈钢管、钢制管件、木质包装制品制造;合金钢管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股份公司采取发起的方式设立,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整体变更后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股,发起人及股东
认购股数及占股本总额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股数(股) 占股本总额比例(%)
1 朱国良 32,664,495 21.7763
2 建银资源久鑫(天津)股 30,000,000 20.0000
权投资有限公司
3 朱琦 26,883,535 17.9223
4 徐玉妹 12,555,000 8.3700
5 常州富盈投资有限公司 10,972,343 7.3149
6 江新明 4,650,000 3.1000
7 顾坚勤 4,500,000 3.0000
8 沈卫强 4,500,000 3.0000
9 陆海峰 3,135,150 2.0901
10 罗伟 2,518,274 1.6788
11 周伯泉 1,966,332 1.3108
12 章建新 1,855,836 1.2372
13 陆勇兴 1,132,723 0.7551
14 羌东力 1,010,095 0.6734
15 罗德夫 728,550 0.4857
16 沈新国 722,745 0.4818
17 高志伟 658,232 0.4388
18 周良 648,722 0.4325
19 钮文华 621,878 0.4146
20 张小华 536,975 0.3580
21 宋建新 445,588 0.2971
22 钱跃明 445,588 0.2971
23 金祖康 445,588 0.2971
24 吉国新 390,008 0.2600
25 周志斌 389,453 0.2596
26 刘一鸣 383,139 0.2554
27 承耀焕 359,947 0.2400
28 邵正兴 338,207 0.2255
29 谈琪芬 335,119 0.2234
30 谈国林 275,066 0.1834
31 谈金华 275,066 0.1834
32 高志兴 268,197 0.1788
33 谈伯平 254,711 0.1698
34 陈尧荣 254,019 0.1693
35 刘银华 254,019 0.1693
36 是耀兴 254,019 0.1693
37 宋小洪 236,198 0.1575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