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
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8年7月11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468,800股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于近日完成了《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18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
2018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18-046)。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25日止,通过公司公告栏及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对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告编号:2018-047)。
2018年7月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49),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8-048)。
2018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5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8年7月11日
激励对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
象类别 股票数量(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高级管 刘一鸣 董事会秘书 116,100 4.70% 0.06%
理人员 王锦蓉 财务总监 77,400 3.14% 0.04%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7人 2,275,300 92.16% 1.13%
合 计 2,468,800 100.00% 1.22%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实际认购过程中,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以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拟授予名单及数量一致。
二、激励计划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的说明:
1、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在遵循前述可授予日规定的前提下,授予限制性股票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时,可在下述两个解除限售期内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 50%
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 50%
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前提下,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每一解除限售期内应集中解除限售,即一次性同时解除限售。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7月11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18)00057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8年7月11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经该所审验,截至2018年7月11日止,公司已收到19名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19,750,4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468,800元,人民币17,281,600元作为资本公积。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2,000,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02,000,000元。截至2018年7月11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204,468,8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204,468,800元,变更后增加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2,468,8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2,468,800股,于2018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204,468,800股,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国良先生、朱琦女士、沈卫强先生、顾坚勤女士在授予前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80,315,442股股份,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39.76%;授予完成后,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9.28%,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总计 202,000,000 100% 2,468,800 204,468,800 1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锁定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锁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7月11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2018年-2020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项目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合计
摊销成本(万元) 520.30 693.73 173.43 1,387.47
注: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除限售的情况;
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