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78 证券简称:武进不锈 公告编号:2023-047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6,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建信理财“惠众”(日申季赎)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
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 年 4 月 26 日召
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
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范围包括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债券、金融衍生品、开
展委托贷款业务(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等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品种。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
用,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
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5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15)。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
金周转需要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预计收益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业绩比较基准 金额(万
元)
七天通知存款利
建信理财“惠众”(日 率+1.65%(业绩
建信理财有限责任 银行理财产品 申季赎)开放式净值 6,000 基准A)和七天 —
公司 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通知存款利率
+2.15%(业绩基
准B)
产品 收益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收 预计收益(如有)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益率 关联交易
无固定期限 非保本浮动收 — — — 否
益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信誉好、资金安全保
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建
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并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
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定期报告、半年度和年度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等方式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建信理财“惠众”(日申季赎)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编号 JX072021QYJS03Y01
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 Z7000721000777
登记系统编码 投资者可依据该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om.cn)
上查询产品信息。
产品类型 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内部风险评级 R2 较低风险
本机和收益币种 人民币
产品募集期 2021 年 7 月 12 日 10:00 至 2021 年 7 月 13 日 17:30
产品成立日 2021 年 7 月 14 日
无固定期限
产品期限
产品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产品。
产品工作日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每一个正常
产品工作日
交易日;如遇特殊情况,以产品管理人具体公告为准。
本产品以金额购买。
1、产品募集期内购买:募集期产品份额净值为 1 元,投资者可以
进行认购/认购追加/认购撤单。购买份额=购买金额÷1 元。
2、产品购买确认:投资者可以在产品申购开放期或封闭期的申购
购买确认 开放时间进行申购/申购追加,申购的投资资金将于申购当日冻结,
其中申购开放期内提交的申购申请于申购当日后的第一个产品工
作日(T+1 日)确认,封闭期内提交的申购申请于次月的第二个产
品工作日确认。申购份额以申购确认日前一个自然日的产品份额净
值为基础计算,申购份额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 4 位。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确认日前一个自然日产品份额净值
本产品以份额赎回。
投资者可以在产品赎回开放期的赎回开放时间内提出赎回申请,赎
赎回确认
回申请将于赎回开放期结束后的第一个产品工作日(T+1 日)确认。
赎回金额按投资者实际赎回份额和赎回确认日前一个自然日产品
份额净值计算,赎回金额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 2 位。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确认日前一个自然日产品份额净值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每个产品工作日(T 日)测算并公布工作日前
一个自然日(T-1 日)产品份额净值。产品份额净值的计算按照四
产品份额净值 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 6 位。产品成立当日公布的份额净值
为初始份额净值 1 元。份额净值为提取相关费用后的单位产品净值。
投资者提出申请或赎回时,根据申购/赎回确认日前一个自然日的产
品份额净值计算投资者申购份额或赎回金额。
参考市场利率水平和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七
天通知存款基准利率水平,经综合测算,本产品业绩比较基准设定
业绩比较基准
为七天通知存款利率+1.65%(业绩基准 A)和七天通知存款利率
+2.15%(业绩基准 B)。
购买金额 1 元人民币起购,以 1 元人民币的整数倍递增
赎回份额 1 份起,以 1 份整数倍递增
理财账户最低持有份 1 份
额 若投资者对产品持有份额不足 1 份时,产品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产
品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现金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和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具体如下:
1、现金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等;
2、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交易所协议式回购等;
3、货币市场基金;
4、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发行及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大额可转让存单、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产品(资产支持证券 ABS、资产支持票据 ABN)、次级债、债券基金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
5、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
6、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包括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商品期货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商品及衍生品类资产;
7、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
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现金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和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为 95%-100%,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和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比例 0%-5%。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风险可控。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上述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