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武进不锈 证券代码:603878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零一八年六月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2、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3、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本计划拟授予的权益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5、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468,800股,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200万股的1.22%。在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6、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468,800股,占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00.00%,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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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7、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以及所涉权益工具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8、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9人,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9、本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10、解除限售安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时,可在下述两个解除限售期内申请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5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5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1、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条件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授予的权益工具第一个解除限售 1、以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
期 长率不低于5%;
2、以2017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年营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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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增长率不低于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授予的权益工具第二个解除限售 1、以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
期 长率不低于10%;
2、以2017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10%
注:上述各指标计算时使用的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12、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8.00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8.0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1)本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2018年6月12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79元的50%,为7.90元;(2)本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97元的50%,为7.99元。
13、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4、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15、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6、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日起6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董事会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且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17、在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前提下,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每一解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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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期内应集中解除限售,即一次性同时解除限售。
18、本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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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释义......7
第二章 本计划的目的与原则......9
第三章 本计划的管理机构......10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1
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13
第六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26
第七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30
第八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32
第九章 附则......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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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释义
本激励计划草案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武进不锈、公司、 指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本 指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本计划 (草案)》
公司根据本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
限制性股票 指 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
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权益工具 指 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人员
有效期 指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
注销完毕之日止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限售期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用于担保、偿还
债务的期间
解除限售期 指 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可以
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根据本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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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 指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考核办法》 指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注:1、本草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草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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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本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