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77 证券简称:太平鸟 公告编号:2020-039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将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6]2976 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5,000,000 股,
发行价格为 21.3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71,5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90,873,018.8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80,626,981.11 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001 号
验资报告。
(二) 前次实际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2017 年 1 月 3 日,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支行(账号:36887210183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新城支行(账号:3901120129200014184)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
支行(账号:33150198443600000267)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上述签订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
资金。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与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相应终止,本公司 3 个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均已办理完成。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情况为:
单位:元
项目 金 额
2017 年 1 月 3 日首次募集资金金额 1,104,210,000.00
减:支付上市发行费用(除承销费) 23,583,018.89
减:累计募投项目支出 929,711,850.32
加:理财收益 12,738,160.34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1,772,933.00
减:补充流动资金(注 1) 165,426,224.13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注 1:包括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结余 165,149,141.59 元和太平鸟慈东服饰整理配送物流中心
项目结余 277,082.54 元。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经公司 2017 年 2 月 2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3 月 8 日经公
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及延
长实施期限。其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及全资品牌子公司调整为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并将实施期限延长至 2017 年 12 月。太平鸟慈东服饰整理配
送物流中心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 2016 年 12 月。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
公司调整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并将实施期限延长至 2017 年 12 月。
经公司2017年10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关于对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作部分调整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经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中的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作部分调整。其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在
保持原项目总投资金额、门店数量、实施主体与整体实施方向、实施方式、实施对
象不变,且总面积不超过原计划面积的前提下,将项目的具体实施方式,包括各家
品牌的门店数量分布、在原定省市的选址、不同类型城市的分布和各门店的面积等,
改由公司经营层结合商业环境的变化和市场实际情况调整实施,并将实施期限从原
来的 2017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
从原来的 2017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经公司 2018 年 6 月 1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关于延长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
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由原定的 2018 年 6 月 30 日延长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原项目的总投资金额、门店数量、实施方式等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经公司2018年12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信息化系统
建设项目”方案系 2013 年制定,方案中部分软件、硬件配置等整体规划已经难以
适应 IT 技术的快速迭代和新零售的趋势,相关内容尚需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
战略调整进行进一步研究、论证;同时公司近年来不断对信息系统进行优化升级,
现有信息系统已经基本可以满足公司经营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
及后续收到利息、理财收益等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的差异及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的差异及原因说明详见附表 1。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805,598,149.07 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就此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047 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
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为促进公司主业更加积极健康发展,推进品牌在全国营销渠道的开拓与布局,提升
品牌影响力,同时加快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营销和服务体系,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
平的集中式信息化管理平台,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并经公司
2017 年 4 月 1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已置换募集资金继
续投入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计划拟置换的不低于 23,416 万元继续留存
在原来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此笔资金用于继续投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系
统建设项目。
综上,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置换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计划投资 计划募集 自筹资金预 实际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资金投入 先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02,841.00 57,904.70 39,892.30 18,955.00
2 太平鸟慈东服饰整理配送物流中心项目 47,900.00 35,000.00 35,000.00 35,000.00
3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15,158.00 15,158.00 5,667.51 3,188.00
合计 165,899.00 108,062.70 80,559.81 57,143.00
上述自筹资金 57,143.00 万元已于 2017 年 3 月 22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