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 2024-013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87.34 万元。
公司 2023 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累计回购金额为 49,389,579.05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累计回购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 69.69%。
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3 年度不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一)公司盈利与资金需求
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87.34 万元,未达
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2024 年公司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较大,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重大投资计划支出等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今后,公司将继续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
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