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过对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充分了解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任职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独立董事不存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董事会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条件要求。
3、同意提名李丐腾先生、林育娥女士、金文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蔡曼莉女士、金鉴中先生、张兰丁先生、黄培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独立董事金鉴中 独立董事张兰丁
独立董事蔡曼莉 独立董事黄培明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