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于对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收购事项的问询函》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发出的《关于对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收购事项的问询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收购北京程瑞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相关事宜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收购北京程瑞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发生改变;交易的价格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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