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
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
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
第七一条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董事主持。
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7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7
第一百二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其
十一条
名。 中独立董事 3 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原则上由第一大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
第一百三
东提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副董事长原则上由第一大股东提名,由董事会以
十七条
生。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
第一百三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十九条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两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董事
第一百四
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在审议关联交易事 也不得委托已经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
十八条
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会 代为出席。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
议,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 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不得
议。 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工商登
记变更等相关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