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18-092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转股代码:191502 转股简称:嘉澳转股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2018年1月8日紧急停牌,并于2018年1月9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2018年1月9日起连续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本次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根据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18年4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4月5日披露了《嘉澳环保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
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36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到《问询函》后,公司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会同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逐项落实,并完成了《问询函》之回复,同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
《嘉澳环保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等文件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关于《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介机构核查意见及修订后的重组预案等相关文件,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依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10日起复牌。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2018年7月11日发布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079、2018-085)。
本次重组之前确定的审计及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1月31日。截至本公告日,该等基准日已经超过6个月的有效期限,继续推进本次重组需要加延一期审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重组需在第一次董事会召开日(2018年4月4日)后6个月内完成最终审计和评估工作、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
公司就各方中介机构尽职调查过程中了解到的最新情况正在协调、讨论,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行性正在进一步论证,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