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因情
况特殊,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发行数量下限,公司
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5)发行数量
修订前: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65,319,056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全部由四川昱铭耀以现金认购。
修订后: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65,319,056 股(含本数)且不低于 65,000,000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全部由四川昱铭耀以现金认购。
(9)募集资金金额及投资项目
修订前: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4,731.1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修订后: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4,731.19 万元且不低于 64,415.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林举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公司与四川昱铭耀新能源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签署《常州神力电机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于 2023 年2 月签署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为明确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发行数量下限,各方对《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同意公司与四川昱铭耀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偿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林举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编制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林举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公司结合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林举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论证分析,编制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林举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