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0-064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96,275,546 股
发行价格:6.85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5 日。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一、 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8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018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019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2019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2019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相关期间内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9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备考合并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增加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
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相关期间内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0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延期议案》。
2020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延期议案》、《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0 年 4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
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2020 年 5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98 号)。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数量:96,275,546 股
3、发行价格:6.85 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59,487,490.10 元
5、发行费用:29,013,425.56 元(不含税)
6、募集资金净额:630,474,064.54 元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验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募集资金规模为 659,487,490.10 元,发行股数为
96,275,546 股。截至 2020 年 7 月 7 日,投资者实际缴款总额为 659,487,491.00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多汇入至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人民币 0.90 元,投资者多缴纳的 0.90 元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原路退回至投资者账户。
2020 年 7 月 9 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曲
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的审验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577 号)。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7 月 7 日 17:00
止,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已将认购资金缴存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缴存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659,487,491.00 元。
2020 年 7 月 9 日,普华永道中天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曲美家
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审验报告》(普
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578 号)。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7 月 8 日止,发行人
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6,275,54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85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659,487,490.1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29,013,425.56 元(不含税)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0,474,064.54 元,计入股本人民币 96,275,546.00 元,超出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534,198,518.54 元。
发行费用明细:
费用项目 含税金额 不含税金额
承销和保荐费用 19,194,874.90 18,108,372.54
律师费 4,257,198.73 4,016,225.21
申报会计师费 6,255,881.94 5,901,775.41
股份登记费用 96,275.55 90,825.99
资产评估费 950,000.00 896,226.41
合计 30,754,231.12 29,013,425.56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0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不包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配套发行认购,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