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8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经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和 2020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和 2020 年 1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的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 年 12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
(受理序号:203511)。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1 年 1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
馈意见通知书》(203511 号),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逐项进行了答复。
2021 年 4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请做好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二、 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因
自公司本次可转债方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与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鉴于目前公司的投资项目发生改变,经审慎研究,并与中介机构充分讨论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 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终止本次可转债事项并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可转债具体事宜的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许可终止审查通知书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可转债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由于公司目前的投资项目发生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目前公司业务运营正常,终止本次可转债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系公司目前的投资项目发生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与中介机构审慎研究和充分讨论后的决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于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