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0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蒋卫华、徐勤耀和陈爱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同意对上述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2,92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62,401,680 股变更为 162,348,76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
由 162,401,680 元减少为 162,348,760 元。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在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前述股份注销的登记手续。
二、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公司经营范围的表述进行统一更新,故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公司的经营范围:农药研发、生产并销售本公司产品(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化工中间体(除危险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有机肥料及其他化工产品(除农药及其他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肥料生产、肥料销售、化肥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瓦楞纸箱、纸盒、塑料制品、滤布、滤袋制造、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酒店管理;房屋租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内河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修订后: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零售;农药批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肥料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酒店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 2022 年 1 月中国证监会于颁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由江苏丰山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由江苏丰山 集团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 集团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省盐城市工商行政 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省盐城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013485559XP。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013485559XP。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2,401,68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2,348,760
元。 元。
新增第十二条(后续条款编号自动更新)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
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农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
药研发、生产并销售本公司产品(按许可证 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零售;农药批发; 所列项目经营);化工中间体(除危险化学 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肥料生 品)研发、生产、销售;有机肥料及其他化 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 工产品(除农药及其他危险化学品)批发、 他印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港口经营。 零售;肥料生产、肥料销售、化肥销售、生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瓦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楞纸箱、纸盒、塑料制品、滤布、滤袋制造、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物农药技术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生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 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酒店管理;房屋租 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 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内河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
学品);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销售;
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酒店管理;
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62,401,680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62,348,760
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励;
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股票的公司债券;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需。
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务。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进行。 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 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议; 会决议;
公司因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会议决议。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收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
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 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百分之十,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第三十条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益归本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