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4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上午
9:00 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董事尤劲柏先生、独立董事周献慧女士、周友梅先生、乔法杰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殷凤山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 800 吨精喹禾灵及年产 500 吨喹禾糠酯原药
生产线技改项目”采取更为先进的工艺,基于该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同意将该项目的预计投产时间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蒋卫华、徐勤耀和陈爱娟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52,92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玮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