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歌力思 证券代码:603808 公告编号:2021-061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歌力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歌力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针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同时,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5 月 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9 日)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共有 3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结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进程对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经上述核查对象书面确认,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均系其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分析判断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