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1-124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时间过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减持计划公告日(2021 年 8 月 31
日),林建华先生持有福斯特非限售流通股 133,625,478 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的 14.05%。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建华先生合计减持
2,568,000 股公司股份,占本次减持计划股份数 9.00%,占公司总股本
0.27%。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40,993,405 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38,000
5%以上非第
林建华 133,625,478 14.05% 股
一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92,494,073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杭州福斯特科技 林建华为杭州福斯特科技
第一组 460,766,296 48.45%
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合计 460,766,296 48.45%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实际控制人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价 当前
减持总 当前
减持数量 减持 格区间 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金额 持股
(股) 比例 (元/ 数量
(元) 比例
股) (股)
2021/12/
123.26 131,0
17 ~ 316,53 13.7
林建华 2,568,000 0.27% 大宗交易 -123.2 57,47
2021/12/ 1,680 8%
6 8
17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实际控制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林建华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自主决定,减持期间内,林
建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林建华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
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