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问询函
高磊先生、朱春城先生、任建宏先生、李月杰先生、王剑铭先生、冯雪松先生: 截至2018年4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公司股票于2018年3月29日、30日、4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作为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恳请您核查以下内容:
截止目前,是否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请即复函!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