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3-082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登记日:2023 年 10 月 26 日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449.99 万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召开四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公司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后,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1 人因个人原因
自愿放弃其所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 100 份。上述 1 名激励对象放弃的 100
份股票期权,将直接调减取消授予。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由 413 人变更为 412 人,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 450.00 万份变更为 449.99 万份。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完成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公布的《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和《志邦家
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实际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3 年 9 月 19 日。
2、实际授予数量:449.99 万份。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对象: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5、实际授予人数:412 人,
6、行权价格:19.28 元/份。
7、实际授予数量和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二)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职务 数量(万份) 授予股票期权 公告日股本总
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449.99 100.00% 1.03%
(412 人)
合计(412 人) 449.99 100.00% 1.03%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二)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50%
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50%
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三、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449.99 万份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志邦家居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两期行权):1000000512、1000000513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3 年 10 月 26 日。
四、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授予股票期权, 2023-2025 年股
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万份)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449.99 2,522.19 520.34 1,520.47 481.38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