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友钴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124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陈雪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巴莫科技”)为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批激励对象包括在巴莫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成都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任职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核心总监、总监、经理、 副经理在内的核心员工共 19 人。激励对象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嘉兴巴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持股平台”或“嘉兴巴达”)间接持有巴莫科技股权。
同意巴莫科技向持股平台定向增发不超过 1,0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巴莫科技增发后注册资本的 4.8101%)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股权,每 1 元注
华友钴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册资本对应的增资价格为 10 元(其中 1 元计入注册资本,9 元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完善巴莫科技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巴莫科技的业绩持续增长,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持续经营能力等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实施上述股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孙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天津)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华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友”)向平安租赁(天津)公司申请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融资金额不超过 4000 万元;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至上述融资业务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范围为委贷协议项下江苏华友应向平安租赁(天津)公司支付的所有应付款项和平安租赁(天津)公司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具体担保事项以实际签署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为江苏华友正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所需,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江苏华友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经营业务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还债务能力。且公司对江苏华友具有实际控制权,在担保期限内可以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其他股东未实际参与江苏华友的日常生产经营,因此江苏华友及其他股东未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事项已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华友钴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为
孙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