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141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445 号)。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落实,并根据相关要
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申请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