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0-011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9月29日,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19年10月23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等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2020年2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情况
项目 方案调整前 方案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行对象为包括联泰集团在内的 对象为包括联泰集团在内的不超
发行对象 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所有 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所有发行对
及认购方 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 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式 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 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 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 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规定的其他投资者。证券投资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 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 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 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均以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其 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中,联泰集团的认购数量为不超 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 的股票。其中,联泰集团的认购发行股票数量的 30%(含本数)。 数量为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最
所有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 终确定的发行股票数量的 30%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 (含本数)。如果本次发行在没有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 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 况下,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 将继续参与认购,认购数量为不格优先等原则确定。若相关法 超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可发行数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 量上限的 30%,且最终确定的认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 购数量不得影响发行人的上市条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 件。
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
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
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
优先等原则确定。若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届
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
发行期首日。 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不低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 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计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
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
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 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
息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 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将进行相应
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
发 行 价 格
及 定 价 原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
则 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 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核准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 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
(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的规定及监管机构要求,根据投 及监管机构要求,根据投资者申
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 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
优先等原则确定。 原则确定。
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接
受公司根据竞价结果确定的最终
发行价格,且不参与本次发行竞
价。如果本次发行在没有通过竞
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
联泰集团将继续参与认购,认购
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
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 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本的 20%,假设公司已发行的可 30%,假设公司已发行的可转债
转债全部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 全 部 转 股 后 公 司 的 总 股 本 为
为 343,400,770 股,按此测算本 343,400,770 股,按此测算本次非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的上限
的上限为 68,680,154 股(含本 为 103,020,231 股(含本数)。其
数)。其中,联泰集团的认购数 中,联泰集团的认购数量为不超
量为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最 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
终确定的发行股票数量的 30% 行股票数量的 30%(含本数)。如
(含本数)。 果本次发行在没有通过竞价方式
若本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 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广东省
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 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将继续参与认
发行数量 购,认购数量为不超过中国证监
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应
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 会 规 定 的 可 发 行 数 量 上 限 的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 30%,且最终确定的认购数量不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根 得影响发行人的上市条件。
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非 若本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
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 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事
商)协商确定。 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应作
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发行
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
股 票 限 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
期 后,联泰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 后,联泰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 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 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转让。 上述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
上述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
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 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项目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
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拟以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