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黄建勲 黄婉茹 张荣
林锦顺 吴必胜 郑慕强
章国政
发行人:广东联泰环保股20份21有限7公司5(公章)
年 月 日
目录
第一章 本次发行概况 ......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一)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及主管机构的审批情况...... 5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6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6
(四)办理股权登记的时间...... 6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6
(一)发行方式 ...... 7
(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 7
(三)发行数量 ...... 7
(四)定价情况 ...... 7
(五)募集资金情况与发行费用......11
(六)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11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11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11
(二)本次发行对象的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15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核查...... 16
(四)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17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 17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7
(二)发行人律师 ...... 18
(三)发行人验资机构 ...... 18
(四)审计机构 ...... 18
第二章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19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9
(一)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9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 A 股前 10 名股东变化情况...... 19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0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20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20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 20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及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21
(五)本次发行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变动情况...... 21
第三章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2
第四章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3
第五章 中介机构声明 ...... 24
第六章 备查文件 ...... 28
一、备查文件 ...... 28
二、查询地点 ...... 28
三、查询时间 ...... 28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项目 指 释义
联泰环保、发行人、公司 指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指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
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 指 联泰环保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34,253,637 股 A 股股票且募集
行 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之行为
联泰集团 指 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发行人律师 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元、千元、万元、百万元、 指 人民币元、千元、万元、百万元、亿元
亿元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及主管机构的审批情况
2019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
公开发行方案,并决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
公开发行方案。
2020 年 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并决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审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2021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
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批复有效期届
满之日止,即延长至 2021 年 7 月 8 日,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0 年 7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本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申请。
2、2020 年 7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6 号)核准了本次发行,公司于 2020 年7 月 20 日收到该批复并于当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1、2021 年 6 月 2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I10477 号《验证报告》:截至 2021 年 06 月 25 日 16:00 时止,申万宏源承销保
荐最终收到获配成功投资者认购联泰环保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总额(含获配投资者认购保证金)人民币 828,344,940.29 元(大写:人民币捌亿贰仟捌佰叁拾肆万肆仟玖佰肆拾元贰角玖分)。
2、2021 年 6 月 2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I10478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6 月 28 日止, 联泰环保本次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134,253,63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6.17 元/股,实际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8,344,940.2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3,882,573.1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4,462,367.12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4,253,637.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680,208,730.12 元。
发行费用明细表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费用明细 金额(不含税,人民币元)
保荐承销费 12,682,200.30
审计、验资费 122,641.51
律师费 471,698.11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24,528.30
发行手续费等 181,504.94
合计 13,882,573.17
(四)办理股权登记的时间
本公司已于2021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 元。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 134,253,6371股。
(四)定价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6.17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2021 年 6 月 9
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即 6.17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