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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97 沪市 联泰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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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97:联泰环保关于拟设立的项目公司拟签订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6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9-096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设立的项目公司拟签订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过去 12 个月,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下称“达濠市政”)发生签订关联施工采购交易合同次数为 3 次,累计合同金额为 247,762.69 万元(人民币,下同);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达濠市政累计发生共同投资
设立项目公司次数为 1 次,累计共同投资的金额为 19,063.80 万元。过去 12 个
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关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 年 12 月 3 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发布了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汕头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PPP 项目(第二次)(440500-201908-047-0021)的中标、成交公告》,公司、达濠市政与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下称“中南设计院”)组成的竞标联合体(下称“联合体”)为汕头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PPP 项目(下称“项目”)中标、成交社会资本方。(公告编号“2019-090”)。


  根据项目招投标文件和联合体协议的规定或约定,在项目中标之后,联合体各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运作;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非关联方中南设计院签订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即 EPC 合同),合同总价暂定为不超过 43,748 万元。同时,根据项目招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等的约定,公司协助项目公司完成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工作,中标联合体成员—达濠市政和中南设计院负责承接项目工程总承包,其中,中南设计院负责承接勘察和设计等工作;达濠市政负责承接采购和施工等工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达濠市政是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公司在拟设立的项目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75%,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公司拟设立的项目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非关联方中南设计院签订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发生的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公司名称: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二)成立时间:1984 年 12 月

  (三)注册资本:142,528.00 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马裕添

  (五)经营范围:可承担各类型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市政行业设计;公路、桥梁、高速公路工程,机场跑道、隧道工程的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环保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各类桩基工程、土石方、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建筑铝合金门窗及钢、塑门窗设计、制作、安装;装配式建筑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建筑劳务分包;矿产资源开采;货运经营;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达濠市政的资产总额为 1,571,855.63 万元,

净资产为 813,534.51 万元,总负债为 758,321.12 万元,净利润为 11,458.54 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与本次交易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一)关联施工采购交易

  1、2018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汕头市联泰潮英水务有限公司
与达濠市政签订了《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 PPP 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由达濠市政负责为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 PPP 项目提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设备和材料采购等服务,合同暂定总价 37,261.68 万元。

  2、2019 年 6 月 10 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汕头市联泰潮海水务有限公司
与达濠市政签订了《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 PPP 模式实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约定由达濠市政为该项目提供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等服务,合同暂定总价 62,201.01 万元。

  3、2019 年 7 月 19 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南联泰嘉禾环境科技有限公
司与达濠市政、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 PPP 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约定由达濠市政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及采购,并由达濠市政与湖南省院共同承接项目的设计工作,合同暂定总价 148,300.00 万元。

  (二)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2019 年 1 月 25 日,公司与达濠市政、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
合体与嘉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共同签订了《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
施建设 PPP 项目合同》。2019 年 3 月,公司与达濠市政于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
司—湖南联泰嘉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公司认缴出资 19,063.80 万元,出资占比 51%;达濠市政出资占比 38.99%。(公告编号“2019-004”、“2019-016”、“2019-026”)

    四、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汕头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PPP 项目

  2. 工程名称:汕头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PPP 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3. 工程地点:汕头市西区污水厂建设用地选址为金砂西路与牛田洋西路交接东南侧,占地面积为 97.7 亩。

  4. 工程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包括新建 1 座设计处理规模为 5 万 m3/d 的厂区,包括污水、污泥
处理构(建)筑物、生产辅助设施、尾水排放提升泵站及尾水管等;新建厂外配套污水收集管网 13.62km 及拥军路(进厂路)等。

  (二)工程总承包范围

  本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汕头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PPP 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等。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暂定为:

  1、勘察设计工期:合同生效后最长不超过 90 天内完成勘察设计。

  2、施工工期:施工总工期不超过 13 个月。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需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五)合同价款

  1、本工程总承包的合同暂定总价(含税价)不超过人民币43,748万元,合同最终结算金额以汕头市财审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2、合同价格形式:可调总价合同。

  合同价格采用可调总价合同,本项目工程费用(含土建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及安装工程费)、勘察和设计费、竣工图编制费等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及结算。


  (六)合同生效

  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以上合同内容需以正式签订的合同文本内容为准。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项目系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授权的汕头城管执法局组织的公开招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在经过该项目公开招投标的法定程序后,以公司为牵头方的竞标联合体中标该项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招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对项目的建设规模、总投资概算、工程建设费用、联合体各方分工均作明确规定或约定,公司拟设立的项目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非关联方中南设计院签订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按联合体协议、招投标文件及相关协议约定履行的事宜,交易双方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最终结算金额需以政府财政主管部门的审核结果或政府审计主管部门的审计结果为依据,确保了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本次拟设立的项目公司拟签订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是中标项目后续实施的需要,有利于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后续协议的正式签订、履行预计对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建成运营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七、审议程序情况

  (一) 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关联方达濠市政作为项目竞标联合体成员之一,并且具有市政工程总承包特级等资质;非关联方中南设计院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等资质,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附上了有关资质、业绩、实施能力等证明材料并在评标阶段通过评审,中南设计院和达濠市政具备承接本项目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即 EPC)的能力。公司拟设立的项目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非
关联方中南设计院签订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按联合体协议、招投标文件及相关协议约定履行的事宜,有利于推进中标项目的顺利实施;合同最终结算金额需以政府财政主管部门或政府审计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或审计结果为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 3
名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审议中标的汕头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PPP 项目后续实施的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通过。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黄建勲、陈健中、黄婉茹均已
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 7 名董事,以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广
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中标的汕头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 项目后续实施的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之前,公司已就本次董事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提交了相关文件,我们认为本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拟设立的项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 ECP 工程总承包合同是项目中标后的需要,有利于中标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讨论、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回避表决。

  2、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3、关联方达濠市政作为项目竞标联合体成员之一,并且具有市政工程总承包特级等资质;非关联方中南设计院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等资质,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附上了有关资质、业绩、实施能力等证明材料并在评标阶段通过评审,中南设计院和达濠市政具备承接本项目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即 EPC)的能力。公司拟设立的项目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非关联方中南设计院签订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