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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97 沪市 联泰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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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97:联泰环保关于签订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26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9-016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PPP
                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PPP项目合同;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下称“项目”)预期总投资人民币186,903.22万元(最终总投资金额以嘉禾县审计局决算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维护期。本项目两个子项目包的合作期如下: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环境提质附属设施)合作期暂定为15年,其中每个分子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3年;城乡污水处理工程(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合作期暂定为30年,其中新建、改造项目建设期1年,新建、改造及存量项目运营维护期29年。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行预计对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存在不可抗力的风险。同时,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可能存在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可能存在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服务费收入波动和不能及时收取的风险。

    一、概述

  2018年12月27日,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发布
了《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确定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下称“达濠市政”)、非关联方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下称“湖南省院”)所组成的联合体(下称“联合体”)中标“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下”称“项目”)(公告编号“2018-071”)。

  2019年1月25日,嘉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称“嘉禾住建局”)与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了《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合同》(下称“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审议程序的情况

  2019年1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合同>及项目涉及其他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19年1月25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总投资金额

  根据经审批的项目可研报告(立项报告)及财务分析,本项目预期总投资为人民币186,903.22万元(最终总投资金额以嘉禾县审计局决算为准)。

    (二)结算方式

  1、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包自各分子项目初验合格且试运营之日起,运营补贴按季度支付,但首次支付时间为初验合格且试运营满半年,并支付半年运营补贴。
  2、污水处理项目自各子项正式启动试运营之日起,服务费按季度支付。

    (三)项目合作期限

  1、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环境提质附属设施):包括嘉禾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城区雨污分流提质改造、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陶家河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等,合作期为15年,其中每个分子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3年。

  2、城乡污水处理工程(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包括嘉禾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提
标改造工程;已建成嘉禾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移交运营及其配套污水管网建设;行廊镇等9个镇村污水处理及污水收集管网设施建设等,合作期为30年,其中新建、改造项目建设期1年,新建、改造及存量项目运营维护期29年。

    (四)违约责任

  合同各方应严格履行各自在本合同下的义务,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五)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各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或歧义,应当努力协商解决;若各方协商不成,可以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予以协调和沟通;协商不成或第三方机构无法协调,任何一方可以向郴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六)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署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和建设的顺利推进,项目的获得进一步扩展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增强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性发展。该合同履行预计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建成和运营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的履行存在不可抗力的风险。同时,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可能存在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可能存在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服务费收入波动和不能及时收取的风险。

    六、其他事项

  合同由嘉禾住建局与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后续,联合体成员须按《项目招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及合同等约定成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按照嘉禾住建局的通知要求,与嘉禾住建局再行签订项目PPP合同。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项目有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