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编号:2017-079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
目中标并草签PPP项目合同及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项目中标概述
2017年12月25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发布了
《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中标公告》,确定广东联泰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同一控股股东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下称“项目”),并与汕头市澄海区环境保护局草签了PPP项目合同及特许经营协议。现将本次项目中标概况公告如下:
(一)PPP项目编号:440515-201710-310-0002;
(二)PPP项目名称: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名称:
1、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法人代表:黄建勳,地址: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
2、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法人代表:马裕添,地址:濠江区赤港红桥城建综合楼七层之二;
3、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法人代表:柯昌春,地址:江汉区常青路40号。
(五)中标、成交标的名称: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
项目;
主要中标、成交条件:
1、合作期限:合作期为自生效之日起30年,其中:建设期自生效之日起3
年,运营期自建设期届满次日起算27年。
2、服务要求:本项目采用BOT的运作方式。由中选社会资本负责本项目的
融资、建设、运营与维护(包括隆都污水处理厂及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泵站及管道的运营与维护)、移交。
3、项目总投资估算:本项目政府总付费额约680,547万元人民币,其中:污
水处理服务费约31,076万元人民币、可用性服务费约609,260万元人民币、运营
维护费约40,21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静态投资约277,101万元人民币,动态投资
约298,028万元人民币。
4、回报机制:
本项目视为“使用者付费”加“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运营期内,中选社会资本通过收取相关服务费收回成本、平衡投资,并获取合理回报,以达到项目资金平衡。
相关服务费包括污水处理服务费、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费。隆都污水处理厂以“月考核,月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模式,分散式农村污水处理站和污水收集管网以“季度考核,季度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费”模式。
(六)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出资比例:公司出资比例不低于51%,达濠市政
建设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不高于49%;并按出资比例共担收益与风险。
此前,公司已于2017年12月16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
二、草签PPP项目合同及特许经营协议情况
(一)PPP项目合同主要内容
1、标的情况
项目四大片区截污管道一期工程总长227km,共新建6座污水提升泵站,1
座污水处理厂,28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
(1)清源水质净化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截污管道总长94.38km;泵站共2
座,配套景观工程;服务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广益、澄华、凤翔等3个街道和上华
镇,规划服务面积为59.59km2,至2030年规划服务人口59万人;
(2)莲下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截污管道总长62.24km;泵站共2
座;服务范围包括莲下镇、莲上镇和溪南镇等3镇,规划服务用地面积为42.7km2,
至2030年规划服务人口43.5万人;。
(3)东里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截污管道总长37.27km;泵站共2
座;服务范围包括东里镇、莲华镇和盐鸿镇等3镇,规划服务用地面积为31.79km2,
至2030年规划服务人口28.5万人;;
(4)隆都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截污管道总长 33.13km;服务范
围为隆都镇,规划服务用地面积为14.0km2,规划服务人口12万人;
(5)隆都污水处理厂工程,总规模为3.0万m3/d,分二期建设,一期规模
1.5万m3/d;
(6)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共28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及配套进
出水管;服务范围为相应的行政村及自然村。
2、合同当事人
PPP项目合同由汕头市澄海区环境保护局、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
标联合体牵头人)、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四方草签。
(二)特许经营协议主要内容
1、 特许经营权
经澄海区政府批准,汕头市澄海区环境保护局依照《PPP 项目合同》和特许
经营协议授予联合体在合作期限内独家的权利和资格以完成PPP项目,即:
(1)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各个项目,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服务费。
服务费包括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费;
(2)在合作期限届满时,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澄海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3)自行解决上述事项的融资安排,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
2、项目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自《PPP 项目合同》生效日起至运营期届满之日止,其中:
(1)建设期为自《PPP 项目合同》生效日起3年。
(2)运营期为建设期届满次日起27年。
三、重要提示
根据中标结果公告有关内容和项目草签合同及协议的约定,联合体成员在草签 PPP项目合同及特许经营协议后需按约定设立项目公司,届时将由项目公司与汕头市澄海区环境保护局签订正式的 PPP项目合同及特许经营协议,由项目公司依据 PPP 项目合同及特许经营协议承担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运营与维护(包括隆都污水处理厂及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泵站及管道的运营与维护)、移交。特许经营期满后由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合作期限为30年(包含3年项目建设期)。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项目尚未签订正式PPP项目合同及特许经营协议,PPP
项目合同及特许经营协议的条款以及对公司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需以最终签署的正式 PPP项目合同及特许经营协议为准。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进展情况,在正式PPP项目合同及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