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XingguangAgriculturalMachineryCo.,Ltd.
(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星光大街168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
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5,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
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本不低于25.00%,不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11.23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5年4月14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20,000万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章沈强、钱菊花夫妇承诺:自星光农
机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星光农机股份,也不由星光农机
回购该等股份;若星光农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星光农机上
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星光农
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职务变更、
离职等情形下,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章沈强承诺
在持有星光农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
股票,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的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每年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25%,减持后所持有的公司股
票仍能保持本人与钱菊花、新家园对公司的控股地位;
钱菊花承诺在所持星光农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内,无减持意向。
公司控股股东新家园承诺:自星光农机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星光
农机股份,也不由星光农机回购该等股份;若星光农
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星光农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
1-1-1
价低于发行价,持有星光农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
延长6个月;在所持星光农机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
无减持意向。
公司股东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肖冰、华
晨成长、领庆创投、红十月投资承诺:自星光农机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星光农机股份,也不由星光农机回购该等股份;
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及肖冰承诺,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股票减持的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
定;华晨成长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票
数量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的100%,股票减持的价格根
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章沈强承诺:本人前述承诺期满
后,在星光农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
接和间接持有星光农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星光农机股份;在申
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星光农机股票数量占所持有星光农机股票总数
的比例不超过50%。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5年4月13日
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1-3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风险。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
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
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
份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章沈强、钱菊花夫妇承诺:自星光农机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星光农机股份,也不由星光农
机回购该等股份;若星光农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星光农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星光
农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仍将忠实
履行上述承诺;章沈强承诺在持有星光农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
股票,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每年减持的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25%,
减持后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仍能保持本人与钱菊花、新家园对公司的控股地位;钱
菊花承诺在所持星光农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
公司控股股东新家园承诺:自星光农机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星光农机股份,也不由星光农机回购该等股份;若星光
农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星光农
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星光农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
动延长6个月;在所持星光农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
公司股东华晨成长、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肖冰、领庆创投、红
1-1-4
十月投资承诺:自星光农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持有的星光农机股份,也不由星光农机回购该等股份;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
晨创瑞及肖冰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股票减持的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华晨成长承诺,锁定
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的100%,股票减持的价格
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章沈强承诺:本人前述承诺期满后,在星光农机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和间接持有星光农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星光农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星光农机股票数量占所持有星光农机股票总
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二、关于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
为在公司上市后保持公司股价稳定,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公司特制
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公司、控股股东新家园、董事(不
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公司股价预案作出了相关承诺: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回购公司
股票或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启
动股价稳定措施。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
(二)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1、股价稳定措施
(1)公司回购股票;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1-1-5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
选用前述方式时应考虑:(1)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2)不能
迫使控股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2、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
(1)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