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手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无锡金投国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的股权转让给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无锡金投控股有限公司拟协议转让持有无锡金投国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55%股权涉及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2)第 7038 号),无锡金投国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66,103.16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45,836.82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为 20,266.34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20,707.59 万元,增值额为 441.25 万元,增值率
为 2.18%。经交易双方协商,交易对价以无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备案的
金投国泰评估基准日(2022 年 3 月 31 日)净资产评估价为依据,按照公司实缴比例
(10.53%)换算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公司前期已收到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2,180.51 万元(2,180.51=20,707.59*10.5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二、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5.4 条约定:“自评估基准日起至协议生效日上月月末的期间收益由转让方享有。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中介机构以生效日上月月末为基准日对目标公司进行补充审计,应向股东分配的分红金额为补充审计报告中的可分配利润。”
近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了补充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 260004 号),公司已收到期间收益款 1,471,556.85 元,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配合受让方办理完毕。至此,本次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已完成。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