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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79 沪市 威龙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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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79:威龙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5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主承销商: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龙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1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2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投资者在2016年5月4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发行申购日同为2016年5月4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09:30-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少至多、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以上交所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和申报序号为准)由晚到早的顺序进行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6年5月6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6年5月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中止发行情况”。
    6、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点提示
    1、威龙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81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摩根”或“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威龙股份”,股票代码为60377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2779。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在行业为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行业代码C15)。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02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0,02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0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16%;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9.84%。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上交所申购
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09:30-15:00。
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5、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账户、机构投资者账户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一创摩根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本次发行网下投资者需于2016年4月26日(T-5日)中午12:00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一创摩根提交承诺函及核查材料(相关文件可在一创摩根官方网站www.jpmfc.com下载),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二、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与核查程序”。
    只有符合一创摩根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申购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或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承诺函和核查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
    网下投资者须自行审核比对关联方,确保不参加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的新股网下询价。投资者参与询价即视为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关联方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6、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5月3日(T-1日)组织安排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16年4月29日(T-2日)刊登的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本次发行不举办现场推介会。
    7、本次初步询价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T-4日)、2016年4月28日(T-3日)每个交易日0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填报同一个拟申购价格,该拟申购价格对应一个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多次提交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
    综合考虑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一创摩根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最低拟申购数量设为3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3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超过3,020万股。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单位为0.01元。
    9、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少至多、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以上交所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和申报序号为准)由晚到早的顺序进行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10、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
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入围数量。
    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四、定价原则和程序”。
    1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5月3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公布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12、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6年5月4日(T日)的09:30-15:00。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投资者在参与网下申购时,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
     (1)当某一配售对象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时,其申购数量为投资者有效拟申购数量;
     (2)当某一配售对象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大于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时,其申购数量为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认为有效报价的投资者,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16年5月6日(T+2日)缴纳认购款。
    13、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6年5月4日(T日)的09:30-11:30、13:00-15:00。
    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可于2016年5月4日(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