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1-033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600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
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1,600 万股的 1.44%。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27 万股,
股票期权 57 万份,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0.67%;预留授予权益(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116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1,600 万股的 0.28%,预留部分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9.33%。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建鸣
成立日期:1998 年 7 月 7 日
经营范围:生产传感器、步进电机、直流电机、仪动传感装置,销售自产产品;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涉及行政
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闵北工业区鸣嘉路 168 号
A 股上市日期:2017 年 5 月 9 日
2、公司概况:公司始终秉持对专业应用技术和国际化科学管理手段的追求。从工厂自动化专业部件到智能 LED 照明驱动器,从大型工厂设备的智能管理系统到汽车通信设备的控制执行机构,广泛的应用领域中不断的提供更专业、更节能、更高效的产品,为顾客带来安心和便利,创造顾客价值。公司经营范围:生产传感器、步进电机、直流电机、仪动传感装置,销售自产产品,上述产品同类商品、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二)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2,212,835,491.07 2,057,974,749.63 1,894,048,056.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0,790,867.57 174,644,513.78 166,857,463.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89,692,815.97 160,496,477.44 137,322,819.4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0,327,491.52 211,686,361.42 113,820,567.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80,118,714.11 2,009,007,524.25 1,846,722,422.66
总资产 2,758,356,144.69 2,650,849,390.93 2,464,819,391.96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827 0.4198 0.43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4560 0.3858 0.3576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59 9.07 9.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9.06 8.34 7.78
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常建鸣 董事长,总裁
2 刘晋平 董事,副总裁
3 常建云 董事,副总裁
4 程建国 董事,财务总监
5 傅磊 董事
6 张新 独立董事
7 黄苏融 独立董事
8 徐宇舟 独立董事
9 邵颂一 监事会主席
10 那天荣 监事
11 黄德山 职工监事
12 温治中 董事会秘书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600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
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1,600 万股的 1.44%。其中,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 427 万股,股票期权 57 万份,合计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1,600 万
股的 1.16%,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0.67%;预留授予权益(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116万份,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1,600 万股的 0.28%,预留部分占拟授予权益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登记期间,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未在公司规定的期间内足额缴纳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的,董事会有权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购的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登记/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行权或预留授予日至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预留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数量以及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务及技术骨干人员。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10 人,包括:
1、公司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
3、业务及技术骨干人员。
放弃拟获授的相关权益的,董事会有权取消该等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并在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内对具体名单进行适当调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及独立董事批准,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获授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时与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分、子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动关系。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分配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人数为 3,101 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 110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3.55%。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101 人,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拟授予权益总 占本计划公告时公
票数量(万股) 数的比例 司总股本的比例
程建国 董事、财务总监 10 1.67% 0.02%
温治中 董事会秘书 7 1.17% 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