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年 5 月 4 日出具众会字
(2017)第 4670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总额 73,406.46 万元(包含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后结余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12,027.45 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58,136.57 万元,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 3,242.44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946.96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金额 79,279.00
加:累计利息收入、银行理财收益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及汇兑损益 5,654.07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3,406.46
其中: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42.44
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58,136.57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本金 12,027.45
部分)
减: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结项项目对应的理财 3,229.65
收益及利息部分)
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7,350.00
减: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0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46.96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历次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
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17 年 5 月 27 日
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 控制与驱动产品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鸣志自动控制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鸣志自控”),公司决定以无息借款方式将募集资金提供给鸣志自控专项用于实施该“LED 控制与驱动
产品扩产项目”,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与全资子公司上海鸣志自动控制设备有
限公司、保荐机构及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17 年 8 月 1 日,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美国 0.9°混合式步进电机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Lin Engineering Inc.,为推进“美国 0.9°混合式步进电机扩产项目”的实施,公司决定使用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向 Lin 公司进行增资,并专项用于实施“美国 0.9°混合式步进电机扩产项目”。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与全资子公司 Lin Engineering Inc.、保荐机构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
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延期及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 LED 募投项目变更调减的 5,581 万元募集资金及该项目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无刷电机新增产能项目”,无刷电机
新增产能项目总投资约为 6,156 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补足。2020 年 4 月
24 日,相关议案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 5 月 20 日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鸣志电器(太仓)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美国 0.9˚混合式步进电机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 6,287 万元及该项目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越南年产 400 万台混合式步进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为2,200 万美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补足,并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本次募投
项 目 变 更 后 的项 目实 施 主 体 —— 公司全 资 子 公 司 MOONS’ INDUSTRIES
(VIETNAM)COMPANYLIMITED 投资,并专项用于相应募投项目的建设。2021 年
5 月 14 日,相关议案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 MOONS’ INDUSTRIES (VIETNAM) CO., LTD.、保荐机构及
CHINA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 HO CHIMINH CITYBRANCH 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
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适当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适当延期,并通过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鸣志电器(太仓)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鸣志太仓”)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与
全资子公司鸣志电器(太仓)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三支
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3 年 1 月 17 日,
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鸣志电器(常州)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无刷电机新增产能项目”的实施主体,相应增加鸣志常州的住所及常州市运控电子有限公司高精密电机研发生产基地为募投项目“无刷电机新增产能项
目”的实施地点。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鸣志电器(常州)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3 年 12 月 5 日,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公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前述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余额及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