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4-068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年 5 月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 467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历次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如下:
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投证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5 月 27 日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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