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5-013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在公
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 6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向志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 《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中涉及的财务信息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377,736.12 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687,074.29 元;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100,361,075.26元,合并资产负债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22,583,327.82 元。
因 202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以前年度亏损尚未弥补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不派发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果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总额为人民币 777.92 万
元。2025 年度薪酬方案与 2024年度一致。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向志鹏先生、黄力进先生、王乃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 2024 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合计 2,961.21 万元,将减少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
表利润总额 2,961.21万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按要求分别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该授信额度指敞口额度,可循环使用。该额度不包括已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专项银行融资额度。该额度具体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借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银行保函、出口押汇、内保外贷、出口保理、委托贷款等。该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
公司/子公司可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等方式为自身授信提供担保。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条款的确定以及签署等事宜,公司/子公司在批准额度内发生的融资/授信申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融资计划的实施,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4 亿元的担保额度,该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可循环使用;其中:对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不含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2.5 亿元,对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5 亿元,同类别子公司之间可以调剂担保额度。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该额度不包括已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专项担保事项。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 7 亿元的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用于向金融机构购买风险等级在中等及以下的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同时可质押作为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该额度为期间最高余额(可循环使用),额度使用期限为自
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授权公司/子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5年度向关联方盐城市江动曲轴制造有限公司采购及销售商品,向关联方东葵致新机械设备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东锐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出租办公场所。预计2025年度与前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544.96万元。
本议案已经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向志鹏先生、黄力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业务范围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出具相关鉴证报告或专项审核报告等。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业务工作量、执业水平和市场行情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的通知》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以简易程序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现提名向志鹏先生、罗永先生、崔卓敏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与独立董事、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