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1-010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别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鸣志电器”或“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上海鸣志自动控制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鸣志自控”)分别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并于近日取得相关主管部门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企业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 批准机关
名称 期
上海市科学技术
1 鸣志 GR202031002959 2020.11.12 三年 委员会、上海市财
电器 政局、国家税务总
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科学技术
2 鸣志 GR202031004132 2020.11.18 三年 委员会、上海市财
自控 政局、国家税务总
局上海市税务局
公司于 2007 年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于 2008 年、2011 年、2014
年、2017 年通过复审,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是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再次认定。鸣志自控于 2007 年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于 2008 年、2011年、2014 年、2017 年通过复审,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均是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再次认定。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与鸣志自控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后连续三年(即 2020 年至 2022 年)可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证书的取得是对公司技术实力及研发水平的充分肯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以上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0 年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7 日